

由于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等再生產品與天然骨料和普通混凝土之間在材料性能、力學性能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使得使用再生產品的技術、方法、安全系數等方面發生了變化,原來的標準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的需要。
而且建筑垃圾再生處理是一項復雜的對于我國而言較陌生的系統性工程,為更好的使建筑垃圾處理資源化、產業化,需要完善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管理的標準規范作為依據。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建筑垃圾再生處理的重視,出臺了一些相應的規范,如《再生骨料應用技術規程》和《再生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程》,這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編制相應的標準規范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規范需制定對建筑垃圾中有毒有害成分的鑒別和認定的標準,方便相關單位分類收集時剔除無法再利用的危害健康的成分。
(2)制定建筑垃圾排放數量預測及組成鑒別分析標準,便于進行監測和安排分類收集與運輸。
(3)制定關于建筑垃圾減量化及資源化再生利用的技術標準,并出臺相應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和產業化管理的技術指導標準與規范。

(4)編制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性能和質量評價標準,并指出與天然資源的差異。
(5)編制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使用技術和結構設計相關標準和規程,指出其使用條件、適用范圍、注意事項。
(6)編制適合再生產品的定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