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垃圾的減量化就是在建筑垃圾產生之前預防廢棄物的產生,減少建筑垃圾的排放量,針對建筑垃圾產生的原因,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避免大量的建筑垃圾的產生。它涵蓋了包括立項、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的整個過程。
建設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就應該將建筑垃圾處理的內容納入招投標文件中,明確投標單位在建筑垃圾處理上的責任,并要求制定合理的垃圾處理方案,將其作為評標的一個重要指標。

城市規劃決定了一個城市今后一段時間內發展的規模和方向,是一座城市的成長軌跡,是建設和管理城市的依據。它決定了各類建筑物的布局,科學合理的規劃可以充分發揮建筑物的功能。但是我國常發生建筑物遠遠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就被拆除的現象,建筑物的壽命越來越短,隨意拆遷比比皆是,這不僅浪費大量資源,還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加劇了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矛盾。根據中國建筑節能網所述,英國建筑平均壽命為 132年,法國建筑平均壽命為 102 年,歐洲大部分國家建筑的平均壽命為 80 年,即使更新較快的美國的建筑平均壽命也達到了 60 年,而我國住宅的平均壽命僅有 30 多年,其中包括很多外形完好,功能完整的短壽命建筑。
在建設中我國用掉的水泥與鋼量占全球總量的近四成,但是僅僅只能存在三十年左右即被要求“死亡”,浪費不說,光產生的建筑垃圾量就是個龐大的數字。短壽命與高消耗成為我國建筑業的一大詬病。據國家住建權威部門研究報告,在每萬平方米建筑施工過程中,僅建筑垃圾就會產生 500噸至 600 噸;而每萬平方米拆除的舊建筑,將產生 7000 至 12000 噸建筑垃圾。由規劃的不合理所浪費的人力、物力、財力,所產生的垃圾是一筆巨大的數字。因此,對計劃拆除的建筑應進行分類評估,出臺相應的標準規范及法律法規,哪些該拆,哪些不該拆,不能由一個人說的算。對此可以參考國外的一些模式,組建一個由專業專家(包括建筑、結構、規劃、文物、文化等行業的權威人士)成立的委員會,對某個建筑拆除與否進行論證,對某些重要或特殊的建筑還可舉行聽證會。另外,有關機構應頒布一系列相應的法律條文來消除對無合理的拆除原因的質量完好的建筑物或構筑物隨意爆破拆除的現象,也必須對非法造成建筑物“短命”這一現象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處罰和追究責任。

我國在現階段的工程設計過程中幾乎不關注對建筑物可能產生廢棄物的減量化,這將意味著在建筑物未“出生”之前就可能含有一些導致廢棄物的因素,這種隱性的因素在后續過程中是難以消除的。英國拉夫堡大學對英國前 100 名的建筑設計事務所的建筑師進行了關于建筑垃圾減量化設計的調查發現,設計變動,設計細節的錯誤,繪圖信息的缺失,特殊材料的選擇等均可造成設計階段建筑垃圾的產生。此外,設計階段的過于保守,設計人員對施工過程的不了解也是設計階段產生建筑垃圾的原因。這就要求設計人員設計時在考慮功能要求的同時,盡量采用標準化的尺寸,保證設計方案的穩定性和準確性,避免方案的頻繁的更改,提供的圖紙做到盡量詳細,避免設計與施工不匹配,合理選用材料,保證結構的耐久性,延長建筑物的壽命。
施工階段是直接產生建筑垃圾的過程,是減量化工作的重要階段。產生原因可歸納為:①由于承包商對所需材料的質量和性能不清楚或對用料量缺少精細化的分析,導致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量或少量訂購。②由于運輸、儲存、管理等不善,使材料損失,變質,失去原有的性能。③施工人員無節約意識,下料不經濟,產生過多的邊角料。④施工方法、技術、機械的限制,導致的不必要的損失。⑤工人技術不嫻熟或操作不當而導致的質量不合格需返工。

此外,隨著高層建筑的增多,樁基越來越被廣泛的應用。對于新建建筑下的原有樁基,應該合理的加以利用,達到節約造價和減少建筑廢棄物產生的作用。新建建筑在設計時可根據原有樁基的樁位,樁數等規劃當前建筑的布局;對原有的樁基應進行低應變動測檢測和基樁靜載荷試驗以確定樁身質量和承載力;新樁施工結束后,考慮其對原樁的影響,應對原樁進行復檢,對產生缺陷的原樁可用錨桿靜壓樁等進行補救。原樁的再利用是個不得不面對的難題,還有很多技術與施工難題需要攻克,其研究對建筑垃圾的減量化有重大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