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大規模的新區建設、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經濟開發等使城市日新月異,與此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就太原市近5年統計,年產建筑垃圾平均500萬噸,2010年達到930余萬噸。由于建材生產和項目建設消耗了大量自然資源和能源,如不制定長遠的資源規劃,無節制地進行沙、石及各類礦藏、木材的開采和使用,將對自然環境和生態造成能不逆轉的破壞。我國不是一個資源大國,確已成為一個資源消費大國,因此如何科學地開展建筑垃圾治理,是我國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的一個重大課題。建筑垃圾分類及治理研究,是制定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對策的基本方法和依據。
黎明重工是一家專業生產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的生產廠家,生產有顎式破碎機、反擊式破碎機、圓錐破,還有可移動式建筑垃圾粉碎機。可移動式建筑垃圾粉碎機是行業內具有實踐工藝的破碎設備,將傳統破碎機安置于驅動輪胎或者是履帶上,讓破碎機動起來。不過在國內利用建筑垃圾粉碎機粉碎固體廢棄物垃圾的城市還不多,這種方式還沒有廣泛推廣起來,在日本已經廣泛推廣了建筑垃圾粉碎機處理建筑垃圾的新型處理工藝。日本已經有多家企業開始涉入這個行業,利用建筑垃圾粉碎制成再生建筑材料使用。韓國也開始利用建筑垃圾制新型材料, SAM YONG PLANT CO.,LTO.(三榮株式會社)則是韓國一家再生建筑石料破碎機械生產企業,該企業創建于1994年,不但在韓國市場占有率較高,還出口國外。
日、韓兩國都確立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產業的市場經濟運營方式和企業在市場的主體地位,并以適度的法律手段來調節市場,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一方面,兩國政府均規定了建筑廢棄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的市場回收處置價格標準,由回收處置企業申請利用數量;加工出來的再生產品則由生產企業按照市場價格出售。韓國INSUN ENT CO.,LTU.每回收處置一噸廢棄混凝土,由傾倒商(產生建筑垃圾的責任方)支付給2.5萬韓元(約合140元人民幣)。再生骨料的市場售價約為7000~8000韓元/噸(約39~45元/噸)。韓國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產企業的設備運轉率達到80%左右,經營情況良好。此項規定體現了市場運行機制,政府財政資金退出了對再生企業補助的傳統做法,市場資金有效支持了建筑廢棄物的再生利用,實現市場調節推進資源再生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