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主要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作相應地修改,最大限度地滿足實際建立的需要,提高法律條文的可操作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的特點,出臺操作性強的法規.全面指導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規范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置行為。實現部門綜合執法是搞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行之有效的措施。
各級地方政府要成立由政府牽頭,有建設、環保、水利、公安、檢察、法院、工業等單位參加的實踐小組,責成建設部門負責日常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監督檢查,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實行城市建筑垃圾的部門管理向社會管理過度、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過度,從根本上提高全民意識,確保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開創我國建筑垃圾管理的新局面。
